主 题:我国未注册商标的保护---以某案为例
主讲学人:企业法务代表
主评议教师:张冬 陈福胜
时 间:2014年11月19日上午9:30~11:30
地 点:41号楼403
欢迎参加。
背景简介:
在我国,商标的经济地位越来越重要,注册取得商标权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制度,在自愿注册原则下,未注册商标大量存在,成为其受保护的客观基础,其使用所体现的信誉和利益是对其保护的经济基础,我国现行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有所规定,但存在未注册商标尚未有独立的法律地位,对其保护的规定分散而又重复,未注册商标人行使撤销权艰难等问题。借鉴国外实践并结合我国的立法与实情,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现行法律法规:在商标法中确认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;限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;完善未注册商标人的权利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先注册权、先用权、撤销权等。
本次的沙龙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2013年8月30日进行第三次修订以及修订的实施情况为背景,以某商标保护案为出发点,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。
研讨的具体问题:
1、未注册商标的侵权主体包括哪些,如何认定?
2、未注册商标人的权利内容具体应包括那些,如何认定?
3、对于未注册商标侵权应如何救济,具体救济途径分为那些?
4、未正确使用的注册商标是否受法律保护?